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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继承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答案] (1)题中的表述不完全正确。该题反映的是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巡产应当消偿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2)限定继承原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但是这种清偿义务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即继承人仅仅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不负清偿义务。可见,并不是父债都应当由其儿子来清偿。儿子是否清偿债务,关键要看儿子是否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如果儿子并没有继承其父亲的遗产,或者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则并不负有清偿其父生前所负债务的责任。(3)即便儿子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也仅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此外,也不能将遗产债务的清偿完全由其儿子来承担,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比如女儿、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他们也负有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的责任。(4)可见,这句话违反了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的原则,因此是错误的。[评析] 考查要点是限定继承原则。该题考查方向单一,较为容易作答。考生回答该辨析题的关键在于对限定继承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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