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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将以前月份外购的副食品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外购副食品在购进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10000元(其中含运费2000元)。已知副食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运费的增值税税率为11%,则该食品厂2017年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为()元。

A、1017.09

B、1580

C、1452.99

D、1700

参考答案
答案:B解析:该食品厂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10000-2000)×17%+2000×11%=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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