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2012年12月,由权威媒体发布消息称,来自各地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8个省市自治区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连各个中西部省份,其位列全国前茅的GDP增速也被居民收入“跑赢”。请从统计学的角度对此现象进行评析。
没有扣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亦有公布,但这是未剔除物价因素的数据,不能直接拿来和各地的GDP数据作对比. 地方统计部门公布的GDP增速数据一般都是扣除物价因素的,居民收入增速要和GDP比较,也必须扣除物价,否则没有可比性。 拿居民名义收入增速和扣除物价因素的实际GDP增速作比较,得出居民收入”跑赢”的结论,这不科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正确算法应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居民消费品价格同比指数。 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收入数据一般公布有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两种,有的地方因为实际增长增速很低,所以只公布名义增长,但是如果GDP和收入要比较,就要去掉物价因素,因为GDP数据一般是剔除物价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