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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不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解析:法对人们指引的方式可分为有选择的指引和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它是一种按照权利性规则而产生的指引作用。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即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从上述区别可以看出,A项“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属于法律要求人们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的确定的规范。B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是赋予合同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合同的权利,可以选择变更,也可以选择不变更,因而属于有选择的指引。C项属于有选择的指引,即凡是故意杀人的,据情节、案件具体情况定罪量刑,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D项“有权申请”表明法律赋予当事人是否申请的自由决定权,因而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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