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一)

房地产开发商甲通过协议出让方式获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房地产开发商乙希望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策划将地块的用途改变为住宅用地以开发商品住宅。

问题: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国家对出让金的最低价有何规定?

(2)房地产开发商甲可以将该地块砖让给房地产开发商乙的条件是什么?

(3)房地产开发商乙获得该地块后改变土地用途时,须取得何部门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房地产开发商乙还须办理什么手续?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1)规定:

①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1分)

②协议出让的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士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 (1分)

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1分)

(2)转让条件:

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 (1分)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1分)

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1分)

(3) ①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分)

②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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