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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一)资料

甲、乙两家国有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丙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折价800万元、厂房设备折价‘7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400万元、企业商誉折价100万元出资。其余3000万元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2)如果公司不能成立,由甲、乙根据上述出资比例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3)丙公司成立后,开办费用从公司成立当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中作一次性扣除。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6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隋况下都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B.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C.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D.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CD(P70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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