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二)

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05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05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05年12月28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05年12月28日方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2006年3月份因拥有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2006年4月份,方先生转让所有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45万元,同月转让其他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30万元,在境外未缴税款;2006年12月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此外,方先生还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6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5万元,方先生将其中的5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85.下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接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 B.股票期权的行权所得

C.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净所得 D.因拥有股权而获得的股息

E.境内股票的转让所得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CD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